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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 2024-10-22    来源:

相关政策:





自2024年9月19 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江西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500元补贴,其中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增加100元补贴。消费者新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交旧电动自行车及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补贴,每位消费者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


补贴时间:




2024年9月19 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3:59:59之间完成交旧购新(不分先后)


补贴标准:




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江西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500元补贴

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增加100元补贴


补贴条件:




消费者新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交旧电动自行车及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


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补贴。


每位消费者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


补贴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上传境内发行的银行借记卡照片。


3.交旧车信息。申请人上传旧车登记证照片及信息(登记证遗失或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可前往公安交管部门补登记),回收企业对消费者交旧车辆(含电池的整车)反向开具的发票照片及信息。


4. 购新车信息。上传新车发票照片及信息,新车登记证照片(或电子登记证照片)及信息。


注意:以上资料的身份信息均需保持一致,交旧车辆残值按市场价格由消费者与符合规定条件的回收企业(由各设区市征选确定)自行结算或委托销售商户代理,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反向开具发票。


附:九江市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名录


补贴申领流程:




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消费者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电动自行车专区,真实、清晰、完整上传电动自行车“交旧换新”证明材料。


步骤一

个人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进行实名验证;


步骤二

进入“江西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服务平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上传其身份信息和其本人银行卡信息;


步骤三

上传旧车登记证和交售旧车后收旧企业开具的反向发票;


步骤四

上传新车登记证和新车发票;


步骤五

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返还个人消费者提供的其本人银行账号内。


九江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网点(10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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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超
初审:周海鸥
复审:许洪波
终审:吴陈丹
来源:九江交警